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某公司董事长敖某作证说:王赣江先后介绍他认识过江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环保部门的领导。之后王赣江提出让翟某到敖某公司工作,每月8000元。但翟某并没有什么实际工作内容,也不常来单位上班。2016年春节前和5月,敖某公司以顾问费的名义送给王赣江和翟某各6万元,共计12万元。2016年8月,翟某以王赣江被调查为由,将12万元退还。
基本贾说,事故造成客车中5人当场死亡,3人被送入医院后因伤重不治身亡,另有5名伤者正在接受医治。相关部门已对这起事故展开调查。
一辈子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夏明国夫妇认为,“欠钱必须还”。夏明国拿出积蓄,出面还了四五万。有时他不在家,妻子背地里找亲友借了六七万拿去还贷。